《道德经》 老子·道德经(六十五):古之善为道者,非以明民,将以愚之
民之难治,以其智多。故以智治国,国之贼;不以智治国,国之福。
知此两者亦稽式。常知稽式,是谓「玄德」。「玄德」深矣,远矣,与物反矣,然后乃至大顺。
其安易持,其未兆易谋。其脆易泮,其微易散。为之于未有,治之于未乱。 合抱之木,生于毫末;九层之台,起于累土;千里之行,始于足下。 民之从事,常于几成而败之。慎终如始,则无败事。
道者万物之奥。善人之宝,不善人之所保。 美言可以市尊,美行可以加人。人之不善,何弃之有?故立天子,置三公,虽有拱璧以先驷马,不如坐进此道。 古之所以贵此道者何?不曰:求以得,有罪以免邪?故为天下贵。
治大国,若烹小鲜。 以道莅天下,其鬼不神;非其鬼不神,其神不伤人;非其神不伤人,圣人亦不伤人。夫两不相伤,故德交归焉。
大邦者下流,天下之牝,天下之交也。牝常以静胜牡,以静为下。 故大邦以下小邦,则取小邦;小邦以下大邦,则取大邦。故或下以取,或下而取。大邦不过欲兼畜人,小邦不过欲入事人。夫两者各得所欲,大者宜为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