孝经:孝经·开宗明义章第一
大雅云:‘无念尔祖,聿修厥德。’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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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曰:“孝子之事亲也,居则致其敬,养则致其乐,病则致其忧,丧则致其哀,祭则致其严,五者备矣,然后能事亲。 事亲者,居上不骄,为下不乱,在丑不争;居上而骄则亡,为下而乱则刑,在丑而争则兵,三者不除,虽日用三牲之养,犹为不孝也。&
初、哉、首、基、肇、祖、元、胎、俶、落、权舆,始也。 林、烝、天、帝、皇、王、后、辟、公、侯,君也。 弘、廓、宏、溥、介、纯、夏、幠、厖、坟、嘏、丕、奕、洪、诞、戎、 骏、假、京、硕、濯、訏、
惟王建国,辨方正位,体国经野,设官分职,以为民极。乃立秋官司寇,使帅其属而掌邦禁,以佐王刑邦国。刑官之属: 大司寇:卿一人。 小司寇:中大夫二人。 士师:下大夫四人。 乡士:上士八人,中士十有六人,旅下士三十有
国有六职,百工与居一焉。或坐而论道;或作而行之;或审曲面埶,以饬五材,以辨民器;或通四方之珍异以资之;或饬力以长地财;或治丝麻以成之。坐而论 道,谓之王公;作而行之,谓之士大夫;审曲面埶,以饬五材,以辨民器,谓之百工;通四方之珍异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