孝经:孝经·丧亲章第十八
为之棺椁 、衣衾而举之;陈其簠簋而哀戚之;擗踊哭泣,哀以送之;卜其宅兆而安措之;为之宗庙,以鬼享之;春秋祭祀,以时思之。
生事爱敬,死事哀戚,生民之本尽矣!死生之义备矣!孝子之事亲终矣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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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经】十年春王二月,公会齐侯、郑伯于中丘。夏,翚帅师会齐人、郑人伐宋。六月壬戌,公败宋师于菅。辛未,取郜。辛巳,取防。秋,宋人、卫人入郑。 宋人、蔡人、卫人伐戴。郑伯伐取之。冬十月壬午,齐人、郑人入郕。
【经】八年春,宋公、卫侯遇于垂。三月,郑伯使宛来归祊。庚寅,我入祊。夏六月己亥,蔡侯考父卒。辛亥,宿男卒。秋七月庚午,宋公、齐侯、卫侯盟于瓦屋。八月,葬蔡宣公。九月辛卯,公及莒入盟于浮来。螟。冬十有二月,无骇卒。
【经】六年春,郑人来渝平。夏五月辛酉,公会齐侯盟于艾。秋七月。冬,宋人取长葛。 【传】六年春,郑人来渝平,更成也。 翼九宗、五正、顷父之子嘉父逆晋侯于随,纳诸鄂。晋人谓之鄂侯。 夏,盟于艾,始平于齐也。
【经】七年春王三月,叔姬归于纪。滕侯卒。夏,城中丘。齐侯使其弟年来聘。秋,公伐邾。冬,天王使凡伯来聘。戎伐凡伯于楚丘以归。 【传】七年春,滕侯卒。不书名,未同盟也。凡诸侯同盟,于是称名,故薨则赴以名,告终嗣也,以继好